- 路德維希·維根斯坦
- 羅傑·凱洛斯
- 有趣:遊戲有可以使人輕鬆的特性
- 獨立:有特殊的地點及時間
- 不確定:活動的結果無法預知
- 無生產性:參與者無法得到實質上的報酬
- 受規則的約束:遊戲有其規則,和一般日常生活的有所不同
- 虛構:參與者知道這和現實不同
- 克里斯·克勞福德
- 創造力的表現,若是為其本身的美,稱為藝術,若是為了金錢,則是娛樂。
- 一個娛樂若有互動,可以稱為玩耍,像電影及書都是無互動娛樂的例子。
- 若玩耍沒有目標,稱為玩具(克勞福德認為指他的定義,(a)玩的人若設定規則,玩具也可以是遊戲(b)The Sims及SimCity是玩具,不是遊戲),若玩耍有目標,稱為挑戰。
- 若挑戰沒有「需要打敗的對手」,稱為智力遊戲,若有對手,稱為衝突(克勞福德承認這是主觀性的測試,像有些視覺遊戲配合人工智慧演算法,可以用類似智力遊戲的方式來玩,例如吃豆人)。
- 若玩家只能超越對手,但無法用影響其表現的方式攻擊對手,這稱為競爭(競爭包括賽車及花式滑冰)。
- 若在遊戲中允許攻擊對手,這就是遊戲 。
在2008年獲頒雨果獎最佳互動電玩遊戲獎的Kevin Maroney曾說:「遊戲是一種具有目標和結構的娛樂形式。」國際遊戲者協會紐約分會會長曾說:「遊戲是一種藝術形式,其中參與者(或稱玩家)要作出各種決策,以便在追求目標的過程中通過遊戲令牌管理資源。」
遊戲公司GameLab的行政總裁Eric Zimmerman則指遊戲是一種「為了得到某種結果而進行的有規則的活動」。Bernard Suits認為:「玩遊戲就是參與一個朝向特定狀態的活動,只能使用符合規則的特定方式,由於規則會使得可用方式的選擇性更少,接受這些限制唯一的理由是這樣才能讓遊戲進行。」
來源: 遊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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